魏晉隋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王弼《周易注》卦變說發微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表時間:2021-03-19 16:00:25    作者:溫海明,韓盟    來源:周易研究2020年第2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摘要:學者多言王弼盡黜象數而專言義理,實則不然。王弼固然嚴厲批評了漢易的牽強繁瑣,但每當他意識到只有運用卦變才能對《周易》經傳做出清晰準確的解釋時,他便毫不猶豫地將漢易卦變融入到自己的注文當中。盡管少數學者已經指出王弼注賁、渙等卦時有取卦變,但《周易注》中豐富的卦變之例尚未引起關注。這與王弼易學的義理派定位及《周易正義》的疏解有關。當下王弼易學研究的繼續推進,應當以破除對《周易正義》的拘執、反思王弼易學與漢代易學的親緣為突破口。本文即旨在呈現《周易注》中的卦變內容,還原王弼易學的本來面目,進而再次論證“卦變是理解卦爻辭的總綱”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關鍵詞:王弼;卦變;《周易注》;虞翻;孔穎達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今人多將卦變視為易學史上的重要學說,殊不知卦變乃是《周易》本有之意。我們認為,卦變與《周易》卦爻辭關聯緊密,它是“系辭”所觀之“象”的核心內容。不講卦變,很多卦爻辭就難以解釋清楚。一言以蔽之,卦變是理解卦爻辭的總綱。[1]正因乎此,古今諸家才屢屢以卦變解《易》,不僅象數派對卦變極為推崇,以王弼為首的義理派易學家也對卦變有所繼承。這足以證明,要解通卦爻辭,非用卦變不可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學者多言王弼盡黜象數而專言義理,實則不然。通觀王弼《周易注》,不難得見其中亦有采用卦變之例。對此,古今學人已有覺察。宋朱震指出,王弼“注損九二曰:‘柔不可全益,剛不可全削,下不可以無正。’初九已損剛以順柔,九二履中,而復損己以益柔,則剝道成焉。此卦變也”。“王弼注賁曰:‘坤之上六來居二位,柔來文剛之義也;乾之九二分居上位,分剛上而文柔之義也。’此即卦變也,而弼力詆卦變,是終日數十,而不知二五也。”[2]明董守諭《卦變考略》釋賁卦時曾引王弼、孔穎達注疏:“王弼亦曰:‘剛柔不分,文何由生?故坤之上六來居二位,柔來文剛之義也;乾之九二分居上位,分剛上文柔之義也。’孔穎達亦曰:‘陽本在上,陰本在下,應分剛而下,分柔而上,何因分剛向上、分柔向下者?今謂此本泰卦故也。’”[3]清焦循指出,王弼渙卦注文“二以剛來居內,而不窮于險;四以柔得位乎外,而與上同”[4]實則“用卦變否四之二之例,而諱言自否來”。[5]今人朱伯崑亦云:“王弼對卦變說,并非一概排斥。”[6]張沛對比王弼、荀爽、虞翻三家注文后發現,王弼注賁、渙兩卦時完全因襲了漢易的卦變之法。[7]此外,田永勝、郭麗娟、尹錫珉、陳彥杰、武鋒等人亦有相關論述。[8]盡管上述學者已在一定程度上道破了王弼亦取卦變這一事實,但此項研究仍有較大推進空間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學界迄今對王弼易學與卦變說關系的探討大多前后重復,罕有突破創新。更重要的是,由于未能抓住“卦變是理解卦爻辭的總綱”這一要義,學者們往往把賁、渙等注文視為個例,而對《周易注》中俯拾皆是的卦變說視而不見。本文即在于指示王弼《易》注中豐富的卦變之例,并做簡要分析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卦變之例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王弼注屯卦卦辭“元亨利貞”曰:“剛柔始交,是以屯也。不交則否,故屯乃大亨也。大亨則無險,故利貞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233頁)王弼這句話明顯是講卦變,且與虞翻的解釋非常相似。虞翻注:“坎二之初,剛柔交震,故‘元亨’。之初得正,故‘利貞’矣。”[9]二者都認為屯卦由坎卦變來,坎卦九二與初六易位,二爻剛柔開始交換,下卦變為震,不交換則坎陷不通,交換后為震動,則能大得亨通。此時下卦為震,坎險不見,是以無險??簿哦c初六交易后各自得正,所以利貞。對此,清人李道平的解釋非常清楚:“二之初,剛柔始交而為震,是‘始而亨者也’,故‘元亨’。陽之初得正,陰之二亦得正,故‘利貞’。”(《周易集解纂疏》,第95頁)。不過,孔穎達沒有看出這一點。他在疏王弼注時直接引用《彖傳》原文“剛柔始交而難生”,又說:“以陰陽始交而為難,因難物始大通,故元亨也。”[10]這種解釋并不能使人明曉王弼說的“屯乃大亨”是什么意思。至于萬物何以因有難而大通,更是令人費解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王弼注《彖傳》云:“始于險難,至于大亨而后全正,故曰‘屯,元亨,利貞’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234頁)這也是講卦變。卦變之前為坎,初二兩爻交換之后,下卦為震,“初陽為大,動則通為亨”(《周易集解纂疏》,第97頁),兩爻全部得正,故“元亨利貞”??追f達不知道“而后全正”是什么意思,所以在疏文中未做解釋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王弼注“雷雨之動滿盈”說:“雷雨之動,乃得滿盈,皆剛柔始交之所為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234頁)坎初二兩爻剛柔交易,得上坎下震,即“雷雨之動”??追f達不知王弼用卦變,其疏文僅對王注做簡單復述:“‘皆剛柔始交之所為者’,雷雨之動,亦陰陽始交也。萬物盈滿,亦陰陽而致之。”“若取屯難,則坎為險,則上云‘動乎險中’是也。若取亨通,則坎為雨,震為動,此云‘雷雨之動’是也。”(《周易注疏》,第334頁)孔穎達不理解“交”本于卦變,只用“難”和“盈”來解釋,以致有“隨意而取象,其例不一”(《周易注疏》,第334頁)的誤判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王弼同人注云:“所以乃能‘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’,非二之所能也,是乾之所行,故特曰‘同人曰’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284頁)這段話如果不從卦變角度去理解,就很難說清楚?!跺鑲鳌?“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”孔穎達認為,同人卦名本于主爻六二:“‘柔得位得中’者,謂六二也,上應九五,是‘應于乾’也。”(《周易注疏》,第365頁)。后文又說該句卦辭與六二沒有關系,乃是著眼于乾卦:“‘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’,雖是同人卦下之辭,不關六二之義,故更疊‘同人于野亨’之文,乃是乾之所行也。”(《周易注疏》,第365頁)質言之,孔穎達未能抓住王弼卦變解易的思路,所以只能對原注予以簡單解釋。王弼注的難點在于,既然前文說“二為同人之主”,為何此處又言“非二之所能”?這只能從卦變角度做出解釋。侯果曰:“九二升上,上為郊野,是‘同人于野’。而得通者,由乾爻上行耳,故特曰‘乾行也’。”(《周易集解纂疏》,第181頁)同人卦由夬卦變來,夬九二、上六易位得同人。乾為野,故同人于野而亨。亨,非六二主爻所為,而是賴乾爻九二上行,故曰“非二之所能,是乾之所行”。因此條注文過于簡略,看破此意者寥寥無幾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王弼注蹇卦六四爻“往蹇來連”曰:“往則無應,來則乘剛,往來皆難,故曰往蹇來連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412頁)此間“往來”二字,非用卦變解釋不可??追f達似乎認為,這句話是說六四前往遇初六而無應,六四回來又乘九三之上,以此解“往來”顯然不對。原因在于,“爻向上推移為往,向下推移為來”。[11]當然,由于《周易正義》沒有明說,孔穎達是否確有此意,不得而知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值得注意的是,唐人史徵《周易口訣義》引王注、孔疏時,明確提出了“往來”的方向:“六四以陰柔居陰位,當外卦坎險之始,往則無應援而遇險難,故曰往蹇,來則乘九三陽剛之上。”[12]這與后來程頤說的“往則益入于坎險之深”[13]3意思一致。不過,“往”的方向不對,六四本乘剛,又豈是“來”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蹇卦由小過九四、六五交易而來。王弼說“往則無應”,是指小過九四本與初六相應,卦變后六五降為六四,與初六無應,且乘九三之剛。剛爻柔爻一往一來變成蹇卦后,九五爻在上坎,六四爻在互坎,故二爻往來皆在坎中。王弼此注,非卦變不明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王弼注震卦六五曰:“往則無應,來則乘剛,恐而往來,不免于危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476頁)按,虞翻曰:“臨二之四。”(《周易集解纂疏》,第453頁)震卦由臨卦變來,臨九二升四成震卦九四,與震初九無應;臨卦六四下居二成震卦六二,來則乘初九剛爻之上。往上、來下都成震卦,所以往來皆有恐懼危險。程頤注曰:“上往則柔不可居動之極,下來則犯剛,是往來皆危也。”(《二程集》,第966頁)這種解釋不夠合理。程頤以“往”為往上六,然六五本在五位,又如何下來乘犯剛爻?且六五原本乘剛,何必“下來”?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王弼注艮九三“艮其限,列其夤,厲薰心”曰:“三當兩象之中,故曰艮其限......止加其身,中體而分,故列其夤而憂危薰心也。艮之為義,各止于其所,上下不相與,至中則列矣。列加其夤,危莫甚焉。危亡之憂,乃薰灼其心也。施止體中,其體分焉。體分兩主,大器喪矣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481頁)“三當兩象之中”可以理解為上艮下艮之中,也可以理解為初二、四五陰爻之中。用卦變解釋則沒有這樣的歧義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虞翻曰:“觀五之三也。”(《周易集解纂疏》,第460頁)馬恒君解釋說:“九三來自觀的九五,是卦變中換位中的一爻,來到卦的中間部位,上下皆艮,卦象對稱,故為艮其限。”(《周易正宗》,第416頁)三爻位于一卦中間,對應人的腰部。卦變之前九三在觀卦互艮中,卦變之后在下艮之中,所以“兩象”是指兩個艮象。觀五降三,變出下艮,艮為止,拆開下坤,坤為身,故“止加其身”,如脊椎從中間拆開背部,即“中體而分”,所以說撕裂了背部的脊肉。艮二至四互坎,坎為心病,心疼得像被火熏烤一樣,極其痛苦,故曰“故列其夤而憂危薰心也”。“至中則列”的“至”言動作而非狀態,即觀五來到坤中,使坤從中分裂,如分開背部一般,所以說“施止體中,其體分焉。體分兩主,大器喪矣”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王弼注歸妹《彖傳》“征兇,位不當也”曰:“履于不正,說動以進,妖邪之道也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487頁)“履于不正”,孔穎達疏曰:“此因二三四五皆不當位。”(《周易注疏》,第488頁)胡瑗《周易口義》則云:“征兇位不當者,謂九四、九二皆以陽居陰;六三、六五以陰居陽,是位不當也。”[14]此外,也有可能指六三爻以陰居陽,即如六三《象傳》所云“未當也”。其實王弼這里用了卦變。王弼注“無攸利,柔乘剛也”曰:“以征,則有不正之兇;以處,則有乘剛之逆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487頁)虞翻注:“泰三之四。”(《周易集解纂疏》,第471頁)歸妹由泰九三、六四互易而來,泰九三原本當位,變為歸妹九四則位不正;泰六四變為歸妹六三,乘在九二之上,即“處則有乘剛之逆”。此二爻卦變后履于不當之位,故“征兇,無攸利”。樓宇烈說:“二、四為柔位,而今均為陽爻;三、五為剛位,而今均為陰爻,所以說:‘以征,則有不正之兇;以處,則有乘剛之逆。’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490頁)盡管他說出了“不正”“乘剛”的意思,但由于未從卦變角度解釋,“以征”“以處”仍未講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.王弼注渙卦《彖傳》“剛來而不窮,柔得位乎外而上同”曰:“二以剛來居內,而不窮于險。四以柔得位乎外,而與上同......凡剛得暢而無忌回之累,柔履正而同志乎剛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508頁)渙卦由否卦六二、九四互易而來。否九四來居內,成下卦坎險,但“內剛而無險困”,剛爻來居二位,不需有“忌回之累”。否六二上居四位,以陰居陰,處外卦巽,“外順而無違逆”,“同志乎剛”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.王弼注漸卦九三曰:“進而之陸,與四相得,不能復反者也。夫征不復,樂于邪配,則婦亦不能執貞矣,非夫而孕,故不育也。三本艮體,而棄乎群丑,與四相得,遂乃不反,至使婦孕不育。見利忘義,貪進忘舊,兇之道也。異體合好,順而相保,物莫能間,故利御寇也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485頁)虞翻、程頤及今人馬恒君都認為否卦三四互易成漸。在否卦變漸卦的過程中,上乾陽爻下居三位,但九三沒有返下,如同丈夫長期出征,遠行未回。六四與九三原為夫婦,丈夫不歸,六四便去與九五生活,但不合適,所以沒有生育。與九三易位的六四在互離中,離為大腹、為孕,上卦巽為長女、為婦、為不果,是腹大不結果之象,家里的妻子懷孕了,卻不能把孩子生下來。九三在互坎中,非常兇險??灿譃榭鼙I、為弓,離為矢,故有抵御寇盜之象。之所以抵御寇盜有利,是因為九三可以順守相保,否變漸,上卦成巽,巽為順,中間出坎,坎為婦,即付出了家婦。否卦柔長逼退剛爻,變漸后局面改變,剛爻的地位保住了,被艮止抑制住了。[15]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王弼認為,否卦三四互易成漸,兩爻交換而無法復反,是離棄己之群類而“樂于邪配”,“見利忘義,貪進忘舊”。漸九三本居否卦上乾,六四本居否卦下坤,兩爻交換后異體好合,正可“順而相保”。王弼此注為張載所繼承。橫渠云:“漸卦九三、六四易位而居,三離上卦,四離下體,故曰‘夫征不復,婦孕不育’,然相與之固,物莫能間,故利用御寇也。‘征不復’者,變為艮且得位也。”[16]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.王弼注噬嗑《彖傳》“柔得中而上行”曰:“上行,謂所之在進也。凡言上行,皆所之在貴也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322頁)王弼此注明顯使用了卦變。噬嗑卦由否卦變來,否初之五成噬嗑。五位象天子,故“所之在貴也”。王弼注晉卦《彖傳》“柔進而上行”更是明言:“凡言上行者,所之在貴也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391頁)可知王弼用卦變無疑。對此,孔疏明確反對以卦變解之:“輔嗣此注,恐畏之適五位則是上行,故于此明之。凡言‘上行’,但所之在進,皆曰‘上行’,不是唯向五位,乃稱上行也。”(《周易注疏》,第388頁)在孔穎達看來,謙卦“地道卑而上行”足以證明“上行”并不是指爻升至五。然而,謙卦之“上行”是就地勢而言,與天道下濟相對,與此意并無聯系??追f達又論晉卦“上行”曰:“及晉卦彖云上行,既在五位而又稱上行,則似若王者,雖見在尊位,猶意在欲進,仰慕三皇五帝可貴之道,故稱上行者也。”(《周易注疏》,第388頁)其實,不僅晉卦《彖傳》“柔進而上行”是指卦變,睽卦、鼎卦亦然。盡管王弼解此二卦未用卦變,但這兩卦完全符合爻位推移而居貴位的卦變說??追f達不言睽卦、鼎卦,而又舉損卦為例,指出“損下益上,其道上行”與爻之移動無關,“是減下卦益上卦,謂之上行,是亦不據五也”(《周易注疏》,第388頁)。由此可知,孔穎達堅持王弼掃象,并未意識到王弼對卦變說多有認肯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與卦變相通之例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王弼注坤六四曰:“括結否閉,賢人乃隱;施慎則可,非泰之道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228頁)虞翻注:“謂泰反成否。”李道平疏:“乾息至三成泰,至四則泰反成否?!段难浴吩?lsquo;天地閉,賢人隱’,故知泰成否也。”(《周易集解纂疏》,第81頁)坤息至三為泰,至四為否。王注與虞翻類似,亦用卦變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王弼注蒙卦《彖傳》曰:“退則困險,進則閡山,不知所適,蒙之義也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240頁)此處的“進”“退”與卦變相通。觀六二、九五互易成蒙,九五退居二位形成下卦坎險,是“退則困險”,六二升至五位形成上卦艮山,是“進則閡山”。一進一退而成蒙卦,故曰“蒙之義也”。王弼蒙九二注云:“處于卦內,以剛接柔,親而得中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241頁)觀九五降二而成蒙卦九二,處于卦內,以剛爻來接柔爻,兩爻相親而各得中。故《象》曰:“子克家,剛柔接也。”后人不知此意,以至于對“以剛接柔”多有誤解??追f達曰:“言九二居下卦之中央,上下俱陰,以己之剛陽迎接上下二陰,陰陽相親,故云親而得中也。”(《周易注疏》,第339頁)孔穎達著眼于九二,“以剛接柔”謂九二陽爻接上下二陰。程頤則認為是九二之剛與六五之陰相接:“二能主蒙之功者,五之信任專也。二與五剛柔之情相接,故得行其剛中之道,成發蒙之功。茍非上下之情相接,則二雖剛中,安能尸其事乎?”(《二程集》,第721頁)二人均未參透內中卦變之意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王弼注訟卦《彖傳》曰:“以剛而來,正夫群小,斷不失中,應斯任也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249頁)虞翻注:“遯三之二也。”(《周易集解纂疏》,第119頁)訟卦由遯卦六二、九三互易而來。九三剛爻降二,居于下卦中位,夾在上下二陰的群小中間。對此,孔穎達不得不沿用卦變解之:“言中九二之剛,來向下體而處下卦之中,為訟之主,而聽斷獄訟。”(《周易注疏》,第343頁)“來向下體”,即剛爻從上方來二位之意。程頤亦然,且說得更加明確:“九二以剛自外來而成訟,則二乃訟之主也......二以陽剛,自外來而得中。”(《二程集》,第728頁)由此可知,孔穎達、程頤也明白卦變說有其道理。面對“剛來而得中”等明確提示卦變的傳文,不用卦變就難以解釋清楚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王弼注隨卦《彖傳》曰:“時異而不隨,否之道也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303頁)虞翻注:“否上之初,剛來下柔。”(《周易集解纂疏》,第209頁)隨卦由否卦變來,王弼此處與卦變相通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王弼注頤卦初九曰:“離其致養之至道,窺我寵祿而競進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352頁)這里亦有卦變痕跡。侯果注:“此本觀卦,初六升五,九五降初,則成頤也。”(《周易集解纂疏》,第284頁)頤卦由觀卦初六、九五互易變來,初六離開下坤致養之地,上到五位,是謂“窺觀寵祿而競進”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王弼注晉卦《彖傳》“柔進而上行”曰:“凡言上行者,所之在貴也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391頁)虞翻注:“觀四之五。”(《周易集解纂疏》,第337頁)王注與虞注相通,晉卦由觀卦變來,觀六四上行至九五貴位,即“上行,所之在貴”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.王弼注蹇卦卦辭“利見大人”曰“往則濟也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410頁),與卦變說相通。小過九四、六五互易成蹇,九四剛爻升至九五尊位,可以前往濟難??追f達和程頤的解釋強調利見大德之人,唯有這樣的大人才可以前往濟難。馬恒君則認為:“對九五本身講是大人出現,對其他人來說,是圣明天子在位,見大人可以發揮自己的作用。”(《周易正宗》,第324頁)馬說可從。因為蹇卦九五由四位升上來,無論九五自身還是他人,都利見這樣的大人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.王弼注歸妹六三曰:“室主猶存,而求進焉。進未值時,故有須也。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488頁)孔穎達、史徵都沒有解釋清楚這段話的意思,今人徐芹庭亦然。他說:“六三以陰居陽位,失位不正,而在內卦之上,當歸妹之時,有欲求為一室主之勢。唯以不當位,進不值時,宜待時而行。”[17]事實上,王弼說的是“室主猶存而求進”,并非徐芹庭理解的“欲求為一室主”。并且,《象傳》所云“未當也”之所以然,正在于“室主猶存而求進”,而非徐芹庭所說的“唯以不當位”。王弼此注用卦變解釋最清楚。歸妹由泰九三、六四互易而來。泰九三與上六相應,可謂有室主之人,然卦變后九三求進至四位,則歸妹六三與上六不應,無所適從,進不逢時,尚需等待,是謂“進未值時,故有須也”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結語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綜上,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論:第一,王弼注《易》對漢代象數易學多有繼承,這在卦變上體現得尤其明顯。第二,王弼不僅繼承了荀爽、虞翻等人的卦變說,還試圖形成自己的卦變系統。第三,王弼的卦變說具有廣泛性和靈活性,可以適用于多種卦變體系。第四,王弼的卦變說與爻位爻象說關聯緊密。通過引入卦變來更好地闡釋爻之間的“承乘比應”關系,是王弼解《易》的重要方法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然而,王弼《周易注》中豐富的卦變內容卻未能引起后世易學家的足夠重視。這在很大程度上與王弼易學的義理派定位及《周易正義》的疏解有關。因乎深層的義理取向,孔穎達非但沒有點示王弼注文中隱含的卦變內容,反而有意將其引向與卦變無關的解釋方向。影響所及,歷代學人對王弼注《易》善用卦變這一事實大多視而不見。筆者認為,當下王弼易學研究的繼續推進,應當以破除對《周易正義》的拘執、反思王弼易學與漢代易學的親緣關系為突破口。概言之,王弼固然嚴厲批評了漢易的牽強繁瑣,但必須看到的是,每當他意識到只有運用卦變才能對《周易》經傳做出最清晰、最準確的解釋時,他便毫不猶豫地將漢易卦變融入到自己的注文當中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見及此,本文即以揭示王弼《周易注》中的卦變內容為目標。此項研究的意義,不僅在于使《周易注》中的卦變暗索復明于世,從而還原王弼易學的本來面目,更旨在為今人解讀《周易》經傳提供一點重要啟示:唯有將卦變視為理解卦爻辭的總綱,我們才能把《周易》解釋得清楚明白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] 參見溫海明《論卦變是理解卦爻辭的總綱》,載《周易研究》2018年第6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2] [宋]朱震《漢上易傳》,北京:九州出版社,2011年,第399、404頁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3] [明]董守諭《卦變考略》,載《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35冊,臺北:臺灣商務印書館,1983年,第661頁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4] [魏]王弼著,樓宇烈校釋《王弼集校釋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0年,第508頁。下引該書,僅隨文標注書名與頁碼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5] [清]焦循《周易補疏》卷下,載《續修四庫全書》第27冊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2年,第553頁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6] 朱伯崑《易學哲學史》第一卷,北京:華夏出版社,1994年,第264頁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7] 張沛《王弼易注對漢代象數的舍棄與保留》,載《人文雜志》2014年第1期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8] 詳見田永勝《論王弼易學對兩漢象數易學的繼承》,載《周易研究》1998年第3期;郭麗娟《王弼易學哲學思想再探》,四川大學2006年碩士畢業論文;尹錫珉《王弼易學解經體例探源》,成都:巴蜀書社,2006年;陳彥杰《王弼治易方法研究與反思》,山東大學2010年碩士畢業論文;武鋒《王弼》,昆明:云南教育出版社,2012年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9] [清]李道平《周易集解纂疏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94年,第95頁。下引該書,僅隨文標注書名與頁碼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0] [魏]王弼、[晉]韓康伯注,[唐]孔穎達疏《周易注疏》,載《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7冊,第334頁。下引該書,僅隨文標注書名與頁碼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1] 馬恒君《周易正宗》,北京:華夏出版社,2014年,第325頁。下引該書,僅隨文標注書名與頁碼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2] 徐芹庭《周易口訣義疏證》,北京:中國書店,2009年,第131頁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3] [宋]程顥、程頤《二程集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1年,第898頁。下引該書,僅隨文標注書名與頁碼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4] [宋]胡瑗《周易口義》,載《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8冊,第404頁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5] 參見溫海明《周易明意》,北京:北京大學出版社,2019年,第576頁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6] 丁原明《橫渠易說導讀》,濟南:齊魯書社,2004年,第130-131頁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[17] 徐芹庭《周易口訣義疏證》,第176頁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opyright © 2015-2016 All Rights Reserved. 版權所有:中國哲學史學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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